房屋安全鉴定的特点
所谓房屋安全鉴定,主要是对房屋的主要性能进行有效鉴定,比如安全性能以及结构承载能力等。对房屋进行安全鉴定的主要目的有两点:其一,通过对房屋的完好程度以及可靠性进行鉴定,对房屋的可使用程度进行科学确定:其二,为人们的生命以及财产安全提供一定法律保障。基于此,本文对房屋安全鉴定的特点进行有效分析。
房屋安全鉴定的特点如下:
一、具有一定的强制性
目前,对房屋安全进行鉴定已成为一种义务。另外,当房屋主体以及称重结构需要拆除时,相关人员需要到有关部门进行手续办理,当满足相关要求方可进行施工。另外,具有以下情况的房屋,其所有人或者使用人需要进行房屋安全鉴定申请:一是需要对房屋墙体以及房梁等主体结构进行更改或拆除;二是当房屋施工对周围建筑物造成影响;三是房屋的使用年限已经超出规定年限,并且依然被使用;四是已经出现影响房屋使用的安全迹象;五是房屋荷载没有按照设计要求以及规范使用;六是房屋使用性质发生改变;七是建筑企业在选择建筑地址时,需要对建筑周围的房屋进行房屋安全跟踪监测。
二、具有一定的社会性
由于我国社会经济在快速发展,导致建筑行业也随之兴起。为了保障建筑物在投入使用之后的安全性以及实用性,就需要做好房屋安全鉴定工作。基于此,房屋安全鉴定工作随着经济发展以及市场规律在不断进步,使其具有一定的社会性,很多人们已经将房屋鉴定机构称之为“房屋医院”,可见各界人士对房屋安全鉴定工作的重视,进而推动房屋安全鉴定工作更好的发展。
三、具有一定的发展性
不想被时代所淘汰,想要在市场竞争激烈的今天充分体现自身价值,就需要房屋安全鉴定工作能够不断发展。在对房屋进行安全鉴定的过程中,已有众多新科技融人到其中,但是现有的相关安全鉴定标准已经难以满足房屋管理需求,所以就需要对房屋安全鉴定标准进行革新与完善,使得房屋安全鉴定工作价值得到更好发挥f。
四、具有一定的程序性
房屋安全鉴定是一个完整的程序,需要一个环节一个环节的进行,这样得到的鉴定报告才最完整,其鉴定结果也更加真实以及可靠。因此就需要房屋安全鉴定人员能够不断提升自身专业技能;在对房屋进行安全鉴定的过程中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工作,不能只听取委托人的一面之词,确保最终鉴定结果足够准确、公正以及有效。
五、具有一定的法律性
房屋安全鉴定还具有一定的法律性,其在司法程序中占有重要地位,是进行司法仲裁的重要依据。比如由于改建房屋等问题导致安全事故发生,并引发民事纠纷问题时,房屋安全鉴定就可以成为司法仲裁的关键依据,对当事人的利益进行保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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