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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需收集哪些资料信息
- 2020-12-25-

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需收集哪些资料信息

当房屋检测机构收到客户关于房屋安全鉴定的委托申请时,应该要做好各方面的信息收集工作。只有做好各方面信息收集工作,才能了解检测鉴定的目的和要求,了解房屋的实际情况,才能得出准确的鉴定结果。根据以往房屋安全鉴定的经验,房屋检测机构需收集的资料信息可归纳为三大类,以下是详细讲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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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类是委托方信息。房屋检测机构必须了解委托方对房屋安全鉴定的目的和要求,才能根据要求来制定检测的方案。与此同时,为了方便委托双方的沟通,检测机构还需了解委托单位联系人和方式。第二类是建筑物的基本概况信息,了解房屋名称、地点和原始设计图,并尽可能地掌握历次修缮、加固和改造的情况,这类信息需要机构向委托方索取。如果委托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不齐全,可能会影响房屋安全鉴定的准确性和可靠性。针对技术资料缺失不全的项目,需要加强现状调查力度,而这就是第三类需收集的资料信息。调查人员需将房屋参建各方主体、物业企业、房管单位、房屋产权人和使用人纳入调查范围,听取有关人员的意见,了解建筑物实际使用条件和内外环境。

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在收集资料信息的过程中,应该严格遵守《民用建筑可靠性标准》的规定,秉承认真、负责和谨慎的态度,不放过任何一项与房屋检测有关的信息。在信息资料收集过程中,鉴定人员如果发现可疑的问题,应该要立即提出,并且将其记录下来,为后续制定房屋安全鉴定工作方案奠定基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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